曝光!公共門廳違規停放電動車 物業公司被依法處罰
2024-09-20 15:39:4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李禎媛 | 作者:趙禮軍 | 點擊量:9459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趙禮軍)“不能在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近日,邵東市消防救援大隊監督執法人員在陽光花園小區開展檢查時發現小區內公共門廳停放電動自行車且拒不改正,消防部門依法對其物業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
前期,大隊開展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時,發現位于興和路759號陽光花園小區6棟一樓的公共門廳存在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的現象。針對存在的安全問題,執法人員向物業公司開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盡快整改,并向負責人說明電動車停在公共門廳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及危害。但兩天后,大隊監督人員再次來到同一棟樓進行核查,發現仍有電動車停放在大廳和樓道。隨后,消防監督員根據《湖南省城鎮居民住宅區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規定》,對邵東市務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作出2100元罰款的處罰,并對每位違規停放電動車的車主進行教育。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火災發生時重要的生命通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占用、堵塞疏散通道,鎖閉安全出口,更不能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以及樓梯間,因為電動自行車一旦發生火災,會迅速燃燒并引燃周邊可燃物,且伴隨爆炸、高溫煙塵、有毒煙氣。邵東消防提醒廣大市民: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您將電動自行車轉移至安全區域停放或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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